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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

时间:2023-12-31 作者:小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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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系列。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1)

常听说非遗,今天我才零距离的领略了我们东台的非遗文化。下午,老师带我们到百盛广场,只见那里摆放了很多摊位,有安丰麦秸画、东台陈皮酒、许河猪头肉等等,品种繁多,琳琅满目。

老师告诉我们,东台虽然不是上海、北京那样的国际大都市,但它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有很多的民间艺术高手,自创或者传承了艺术佳品,也正是他们的.坚持,我们才可以在多少年后的现在,仍然可以欣赏到这些精美的艺术。

我一边看,一边品尝,哇,富安酥儿饼香甜可口,猪头肉入口即化,真是人间美味。突然,一个老奶奶正在展示的作品深深的吸引了我,是麦秸画。这么细、这么小的东西怎么拼凑起来,变成活灵活现、惟妙惟肖的画呢,我带着疑问仔细观察。只见老奶奶用一把小刀和尺子,将细细的麦秸小心剖开,用剪刀剪成需要的形状,用胶水粘在纸上,这里一片,那里一片,片刻之后,就画出一张美丽的图案。真的让我叹为观止!我心想,这么耐心细致的活儿,我可弄不起来。

突然听见一阵掌声和欢呼,我赶紧来到了这个哨子糖的摊位前,只见一个爷爷双手灵活的转动着,一个不起眼的糖块在棍子上翻滚着,一会儿他吹了一口气,一个栩栩如生的猪八戒就出现在我面前。我要个孙悟空,我要个刀,小伙伴们叽叽喳喳的叫着,爷爷都如愿的送给了我们,心里的那个乐啊,就别提了。

我想,东台的非遗来源于热爱生活,创造美的劳动人民,更要靠我们这些年轻一代继续将他们发扬光大!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瑰宝,它承载着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和民族精神。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现实挑战,如文化大炼钢铁运动带来的文化断层和现代化的冲击等。因此,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首先,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政府应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古、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此外,政府还应提供经费和技术支持,鼓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其次,社会各界的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键之一。社会各界的参与不仅可以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专业人才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此外,社会各界还可以组织各种展览、比赛和培训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来。

再次,传统教育和文化活动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学校和社区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宣传,通过课程设置和实践活动,让学生和社区居民了解、尊重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各种文化活动和节日也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渠道,通过文化艺术节目、传统工艺展览等形式,激发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并促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

最后,国际合作也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局限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它们在世界各地都有着共同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机构和组织可以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各国之间可以开展文化交流和合作项目,共同研究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综上所述,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的重视和投入、社会各界的参与、传统教育和文化活动的支持,以及国际合作的助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真正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它们继续发光发热,并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文化滋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宝藏!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3)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相适应。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保护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给予扶持。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民族宗教、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体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网络等媒体单位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等情况,建立档案和相关数据库。普查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调查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和鲜明地域或者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请或者建议。

第十六条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第十七条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二)传承情况,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保护要求,包括项目的保护单位、保护目标和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

(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第十八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五人以上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申请或者建议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七人以上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初评意见、审议意见分别经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建立由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

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未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从相关领域选择专家组成。

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同时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不足七人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可以参加专家评审委员会,但不得超过三人。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经过调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评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目录,并将该目录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保护。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应当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及时采取下列抢救性保护、保存措施:

(一)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建档;

(二)征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三)保护、保存相关场所、遗迹;

(四)其他抢救性保护、保存措施。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直接相关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识说明,建立专门档案。

标识说明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名称、级别、简介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和濒危项目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

第三十条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应当参照本条例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和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市(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名单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三十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传艺、技艺展示、艺术创作、讲学及学术研究等活动;

(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传承补贴;

(三)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申请扶持;

(四)其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相关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采取收徒、培训、办学等方式传授技艺,培养新传承人;

(二)妥善整理、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三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妥善保存;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当地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鼓励、支持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与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和传统节庆表演等活动,以及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

(三)对高龄或者经济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发放生活补贴;

(四)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可以采取助学、奖学或者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资助代表性传承人的学徒学习技艺。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进行考评。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职责的,认定该项目保护单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保护单位。

第三十八条 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和保护工作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播活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公共文化设施,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收藏、展示和传承。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捐赠或者委托给政府设立的公共文化机构收藏、保管、展出。

第四十条 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编入地方教材,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四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鲜明地域、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护、传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引导扶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中心、示范基地或者示范园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市场化、社会化。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资金、场所、宣传推介、产品销售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帮助。

单位和个人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限量开采、提高利用率等措施,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密切相关的动物、植物和珍稀矿产等天然原材料,严禁非法获取或者盗卖。

第四十五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村镇、街区或者特定区域,可以依法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第四十六条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听取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居民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文化生态保护区跨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在政策优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四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的研究。

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培养专业人才。

第五十条 鼓励和支持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文学艺术创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的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第五十一条 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出版、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不得歪曲、贬损、滥用和过度开发。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已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或者代表性传承人的,予以撤销,责令返还保护经费和传承补贴,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流失或者场所损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的;

(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的;

(四)贪污、挪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4)

从胡同口绕进去,七拐八弯地在一个迷宫里乱逛,快要无心寻找之际,领头的断然一喝:到了。

从远处飘来一阵腻人的油味,随后在一阵黄烟中瞥见了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叔,在河边经营着一个摊位,摊位前冷冷清清,领头的大哥说:诺,好了。

我们是来找民俗遗产的。半信半疑,踌躇地向前,大叔早已注意到我们,喊道:来点灯盏不?队伍中的李同志已赶作业大半个下午,肚子早已缴械投降,眼见什么都想吃,一闻油味,一闻此言,断然翻出一张大钞,决心买不计其数的食物而大快朵颐。

大叔边翻面胚边与我们唠嗑:他家三代都是做这行的,做了大概六十多年,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卖灯盏糕,见识了一块地方的变迁,生意越来差,人来人往,这块地方差不多都被人给遗忘了。人们建了许多大地方以供吃喝,而这块老城的小吃无人问津,好多人被迫去放下老祖宗的行业去干活以谋生计。十几年下来,只有寥寥几家还在苦撑,基本上都在亏本,为的只是自己的记忆中的执着的老本行能延续下去。

又说到生活:没有钱开店,只能在路边摆摊,被城管罚了钱,又没收了东西,多弄了几次,就被迫学聪明了,买了辆二手车,以防万一。

然后,是沉默。

许久,大叔把大量的灯盏糕煎好之后,就在那默的抽着烟,看着我们,眼里流露出了悲伤,感慨道:时代变了啊。

无言。

我们在旁边等公交,李同志又咬了一口灯盏糕,随即放下,说:刚开始还挺好吃的,黄皮焦酥,可惜几口后太油,就没啥胃口吃了。

没胃口吃了?是啊,没胃口吃了。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5)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people of all generations each other, and the life of the masses closely related to a variety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 and cultural space. Non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is not only the historical witness of the development, it is the precious, valuable cultural resources. China is a country with a long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not only have a lot of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but also a variety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people of all our ethnic groups in the long-term production and life practice to create rich and colorful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Chinese nation, is the crystallization of the wisdom and civilization, is the link of national affection and maintain national unity based. To protect and make good us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to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economy society the comprehensive, harmonious, can develop continuously have important sense. Non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census, is a country in the early twenty-first Century by a massive culture of the census, is a master of state and reg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ontains status and understanding public feelings popular means. The census data and data, as part of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of one of important data, is the national or regional authorities to develop cultural policy and the important basis of formulation of policy. Survey of non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endangered species,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cue foundation. Therefore, unite deploy according to the State Council, the national non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census, regardless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r to the national surveys, has the important meaning.

【参考译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代又一代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达方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发展的历史见证,更是宝贵、宝贵的'文化资源。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不仅拥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拥有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智慧文明的结晶,是民族感情的纽带和维系民族团结的基础。

为了保护和利用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好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个国家在第二十一世纪初通过大规模的文化普查,是一个掌握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地位和理解公众感情流行的手段。普查数据和数据,作为综合分析形势的重要数据之一,是国家或地区机关制定文化政策和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以有效保护濒危物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基金会。因此,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无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还是对国家的调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6)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给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第十五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调查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境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

第十六条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记录并收集有关实物,或者采取其他抢救性保存措施;对需要传承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传承。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7)

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英语作文

Protect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As we all know,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also called intangible cult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continuity of the nation’s civiliz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ut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ization and other reasons, more and more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are on the verge of distinction. So its protection has become an urgent and important task at present.

What is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exactly? It refers to various manifestation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handed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and closely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including various practices ,performances, festival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the related instruments, artifacts and culture places. For example, paper-cutting and Dragon Boat Festival have been regarded as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not only by our country but also by the United Nations.

Then how can we protect the intangible culture? First of all, we can introduce special programs and columns on TV or in the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to arouse people’s awareness of its preservation. Second, we should have a rational attitude towards the acceptance of foreign culture. Last but not least, we can enforce laws to intensify the protection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8)

As we all know,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also called intangible cult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continuity of the nation's civiliz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ut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ization and other reasons, more and more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are on the verge of distinction. So its protection has become an urgent and important task at present.

What is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exactly? It refers to various manifestation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handed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and closely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including various practices ,performances,festivals,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the related instruments, artifacts and culture places. For example, paper-cutting and Dragon Boat Festival have been regarded as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not only by our country but also by the United Nations.

Then how can we protect the intangible culture? First of all, we can introduce special programs and columns on TV or in the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to arouse people's awareness of its preservation. Second, we should have a rational attitude towards the acceptance of foreign culture. Last but not least, we can enforce laws to intensify the protection of non-material culture heritage.

【参考译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国家文明的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全球化的发展等原因,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因此,保护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指一代代传下来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的各种表现形式,包括各种习俗、表演、节日、传统知识和技艺、相关的乐器、器物和文化场所。例如,剪纸和端午节不仅被我国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被联合国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我们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呢?首先,我们可以在电视或报纸和杂志上引入特别节目和栏目,以唤起人们对其保存的意识。第二,我们应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接受外国文化。最后,我们可以加强法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9)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其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具有浓厚的活态流变特点。

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传统体育竞技和医药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国家,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直以来,在政府的主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依靠口头传授和行为传承的传统民间技艺正在不断消失,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

更甚者,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政府在发展规划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缺乏对文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上力度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相对偏低。

二是时代不断在进步,传统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改变,许多原有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习俗逐渐退出社会生活,加之人民群众自身在现代化进程中,缺乏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所需的群众基础日益薄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见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而且较之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难度更大,一旦消失,即不可再生。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不仅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尤显严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要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要搞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创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是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介途径广泛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知识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人民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要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重,促进经济、文化的同步发展。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产生和延续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中,不仅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还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遭受淘汰而消亡的命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国各地都有自身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其有别于其它地方的特色与风格,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对提高当地知名度,促进经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甚至由此而产生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而经济建设又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

例如,多年来全国各地举办的民间艺术节:河南牡丹节、哈尔滨冰灯节、云南泼水节、广西民歌节等,都是以传统文化艺术为媒介,来搞经贸活动,既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开发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很好地实现了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保护”的目标。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10)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下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强调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二是“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标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社会风俗、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所有这些形式都与孕育它的民族、地域生长在一起,构成不可拆解的文化综合体。

以我国的古琴艺术为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的价值不只在于古琴这种乐器本身,也不限于古琴曲目和弹奏技术,更重要的在于以古琴为聚合点而构建的传统美学特质及哲学意味,并且这种美学特质和哲学意味贯穿于中华雅文化的发展当中。由于钟子期和俞伯牙高山流水的故事是以古琴为依托的,所以不仅深沉感人,而且历久弥新。可以说,知音意识和获得知音的愉悦成为雅士阶层不可分割的一种人生内容。于是音乐境界与生命境界、乐品与诗品文品都互相沟通。而遵循“大音希声”的哲学原理,古琴艺术又将儒家的中正平和、道家的清静淡远融汇于乐曲之中。

每一项真正符合标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可能以一个物质符号(比如古琴乐器本身)独立存在。相对于物质符号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那些无形的环境、抽象宇宙观、生命观更具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遗产中非常重要的资源,就语言、民间音乐、舞蹈和民族服装来说,它们都能让我们从更深刻的角度了解其背后的人和这些人的日常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一个人都跟它脱不开关系,因为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他所在社会的传统。

A.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是被群体或团体认同的一种文化遗产,也可以是被个人认同的一种文化遗产。

B.随着人们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断创新的特点。

C.对于世界上那些已经被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群体和团体都应该具有认同感和历史感。

D.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体现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A.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有多少表现形式,都应该与孕育它的民族、地域构成不可拆解的文化综合体。

B.古琴艺术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凭借的是它所蕴含的美学特质和哲学意味,而非其乐器本身、曲目及弹奏技术。

C.包含着儒家中正平和旨意和道家清静淡远韵味的古琴艺术,追求的是一种“大音希声”的境界。

D.借助语言、民间音乐、舞蹈和民族服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更深刻地了解一个民族及其日常生恬。

A.雅士阶层之所以能够将音乐境界与生命境界、乐品与诗品、文品沟通,正是由于他们都能弹奏古琴。

B.一个实物,如果不与非物质的形式,如表演、表现形式、技能等相联系,就不能独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C.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着无形的环境、抽象的宇宙观、生命观,所以它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值得保护。

D.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他所在社会的传统,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11)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国家文明的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全球化的发展等原因,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因此,保护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指一代代传下来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的各种表现形式,包括各种习俗、表演、节日、传统知识和技艺、相关的乐器、器物和文化场所。例如,剪纸和端午节不仅被我国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被联合国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我们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呢?首先,我们可以在电视或报纸和杂志上引入特别节目和栏目,以唤起人们对其保存的意识。第二,我们应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接受外国文化。最后,我们可以加强法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篇1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规定中指出:“列入《名录》作品必须是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比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

回顾历程,可以看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熟悉而又陌生的民间现实的认识过程,同样经历了时间的代价。三十年前,形成了最早的世界遗产公约(1972),当时主要是历史遗产和自然遗产两项,主要指有固定空间形式的.文化遗产,简称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

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逐渐形成强势文化对弱势边缘文化的侵蚀,当经济迅猛发展到每个地域后,相应而来的是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的急剧改变,导致许多民族的无形文化发生急剧消亡和流变。经济的迅猛发展并没有解决人类和谐生存的精神问题,幸福的概念被物化。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人们开始关注本土化的问题,关注人类自己生存的根系,关注不同族群的历史生命记忆和独特的生存象征,开始关注人类文化不同的精神存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存在与可持续发展。于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xx年设立了《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xx年公布了世界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亚洲四项,中国的昆曲入选。

围绕着口头文化传承下来的习俗生活,我们能列举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陕北春节习俗中的民间艺术:古老的社火、民间剪纸、民间秧歌、转九曲、燎火塔、皮影戏、面花等,还有南方的难戏,少数民族地区的苗族刺绣——一部穿在身上的神话史书,藏族的口传史诗《格萨尔》,纳西族的《东巴红》,彝族的民间漆器,土家族的西兰卡普,蒙古族的史诗《江格尔》,蒙古长调,都蕴含着古老深厚的文化底蕴,充满了鲜活野性的生命风采。

口头文化传承是一个充满人性活力、有着独特思维的传统,是一个具有真正文化时空含量的传统。民间文化的积淀是超越时空的。文化的大树总是在民间的土壤里埋藏着根系,埋藏着生命的古老基因,正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那样,“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

活态的非物质文化,它的消失是永远的,是不可再生的。民间活态文化像自然生态一样,我们不仅要提倡生态环保,同时也应大力提倡文化环保。中国自古以来文化与自然就是一个整体,这正是我们祖先提倡的天人合一精神。作为文化遗产大国,中国从物质遗产到非物质遗产,都是世界独一无二的,这是我们用巨额的时间白银换来的,用我们漫长古老的农耕文化生活换来的。在民间,许多古老文化原型在不同时代通过积淀形成了不同文化形态的迭层和变体,只不过我们还没去从容地认读,便面临着消失。我们应当去打破地下考古和地上活态文化、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之间的隔阂,打通汉民族和少数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深层联系。

5.下列对“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一句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涵一个民族古老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基因,具有鲜活的生命风采。

B.处于弱势边缘文化的民族,如果不设法保护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面临被强势文化侵蚀的危险。

C.每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突出代表该民族的文化认同,体现该民族独特思维传统,是该民族的基本标志。

D.对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实际上就是对该民族独特的精神存在的重视,是该民族发展进步的前提。

A.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面临失传和正在失传的各种传统文化的总称。

B.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独特的传统杰出工艺及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等文化表现形式。

C.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有固定空间形式的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遗产、活态文化、民间文化。

D.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民间有着不同文化形态的迭层和变体,体现了各民族文化形态血脉相连。

7.下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得到全世界关注的原因,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取得全球一致的认识,需要付出时间的代价。

B.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文化之根,也是一种无法再生的文化资源。

C.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了人类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的急剧变化。

D.许多民族的无形文化迅速消亡流变,影响了人类文化的多元存在和持续发展。

A.全球工业现代化、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必将导致全球文化一元化的趋势。

B.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交流往往是前者强势文化对后者弱势文化的侵蚀。

C.加强各民族多元化文化的沟通交融,应是中国搞好文化环保的重要方面。

D.已公布的世界19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下定能免于失传。

5.C(题干为“对于许多民族”,C项误解为“每个民族”,以偏概全)

7.D(根据3、4段文意可得A不是原因是条件,B是实质,C是文化消亡流变的原因)

8.C(A错在“必将导致全球文化与元化的趋势”,B错在“文化交流往往是前者强势文化对后者弱势边缘文化的侵蚀”,D错在“定能免于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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